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卢村乡政府积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3月7日与辖区内13个村(社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食药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责任书》中要求由村(社区)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监管人员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在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应急值守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等方面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卢村乡通过与辖区内村(社区)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食药安全工作机制,通过党政同责共治理,让人民吃的放心,用药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