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5日,淘宝出现了一家店铺,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淘宝店店主是美微传媒的创始人朱某,原来在多家互联网公司担任高管。在美微淘宝店上消费者可拍下相应金额的会员卡,拥有会员卡的消费者除了能够享有“订阅电子杂志”的权益,还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朱某2012年10月5日开始在淘宝店里上架公司股权,4天之内,就筹集资金80万元。在美微传媒的交易还未全部完成时,美微淘宝店就于2013年2月5日被淘宝官方关闭,阿里对外宣称淘宝平台不准许公开募股。证监会也约谈了朱某,最后宣布该融资行为不合规,美微传媒向所有购买凭证的投资者全额退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朱某的集资手段明显违规,构成了擅自发行股票罪,最终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分析与点评:股票的发行受现行法律的严格规制,非经合法程序取得的股票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废纸一张。建议投资者在投资前要详细做足调查工作,了解国家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不要因“原始股”的诱惑而掉进了非法集资的陷阱。(县金融办、处非办、公安局经侦大队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