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达标年”活动为契机,卢村乡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统一活动时间。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一,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向乡党委报告后可适当前移或顺延,每次不少于半天,原则上必须在当月内完成。
丰富活动内容。“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1+4+X”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1”就是组织开展每月固定主题活动,“4”就是组织开展四项规定动作,即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活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党员“集中交纳党费日”活动、组织开展民主议事活动,“X”就是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体现特色的其他自选主题活动。
创新活动形式。除了开展学习教育、民主议事、交纳党费等常规活动外,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一些其他主题活动,增强活动吸引力,提高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如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利用党建活动阵地、远教示范广场、农家书屋等资源,积极引导党员开展贴近生活、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强化结果运用。对参加活动积极、表现突出的,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优先推荐对象。无故不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并将参加活动情况作为“红黄榜”管理的重要依据,分次数多少或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组织处理。 (高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