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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开展专题询问 直面水源地保护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0/16 17:29:07 人气:216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县人大开展专题询问  直面水源地保护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卢村水库饮用

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侧记

 

县人大开展专题询问  直面水源地保护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卢村水库饮用

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侧记

 

编者按:2018年9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询问过程中,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常委会的县人大代表针对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如何加强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询问;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环保局、水务局、农委、林业局、住建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卢村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详细应询。现将询问内容摘要刊登,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周同军(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卢村水库建成蓄水已经四十年,从未清淤,如果清淤工作现在不提上议事日程,长此以往,势必对县城饮用水水质造成很大影响。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在不影响卢村水库供水的前提下,尽快开展库区清淤工作。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一年,请问县政府对卢村水库的清淤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刘德怀(县水务局局长):

去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印发后,我们立即与浙江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对浙江省已经进行的“环保生态清淤”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得出“水库环保清淤工作”的可行性结论。去年底,我们又安排工作人员对卢村水库的库底淤泥进行了初步勘探、泥质分析,对淤泥临时堆放场地,机械设备进场途径都进行了外围勘察调研,经技术专家组进行了论证后初步拟定了路线和场地。

今年初,我们联系了中国环保生态清淤权威的中交建上海公司,经过商谈协调沟通,再次对卢村水库3平方公里的水域进行了水质和土质的采样检测。在综合分析两家公司资质、实力、技术的前提下,今年4月,我们又和天津航道局进行了联系,多方求证,多方调研,力求把项目实施后的“环保生态清淤风险”降至最低,并对项目开展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风险评估,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应急预案。

目前考虑到我县县城的备用水源“粮长门水库”尚未蓄水,且蓄水后的水质要经过监测达标后才能启用,为保障卢村水库现为广德县城唯一的饮用水源不受环保生态清淤的影响,故今年还不具备实施的条件,下一步只有待粮长门水库蓄水后,发挥了备用水源的作用,再实施清淤工程。

为确保在备用水源建成后立即启动库底清淤工作,下一阶段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1.拟定清淤初步方案,准确测算出库底淤积量、清淤工期以及资金投入。

2.根据县政府《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今年年底前计划先启动《卢村水库环保清淤设计方案》招标,并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勘察、设计阶段的准备工作。

3.在完成《卢村水库环保清淤设计方案》招标后,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工程控制价,做好项目实施的招投标准备工作。

4.积极对接,争取粮长门水库的早日蓄水,为满足卢村水库的底泥清淤工作做好准备。

5.在项目资金准备到位,粮长门水库蓄水并能够作为备用水源的前提下,立即启动卢村水库清淤工程。

  

■许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印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库区现有污染企业进行了摸排、清理,提出了要提升规范一批、依法关闭一批。目前,宏发竹业和26家养殖企业已经关闭到位。但到目前为止,少数非法石材加工等企业仍在生产。请问县政府,对水源地保护区的石材加工等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如何发出的?对于“散乱污”企业何时关闭到位?

 

※谢志坚(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印发后,我局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卢村乡政府及县环保部门关闭“散乱污”企业,经排查,卢村乡村民杨根明2016年11月16日在我局卢村所申办了个体营业执照,经营地点在广德县卢村乡同溪村黄毛山,经营范围为大理石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我局卢村所办理该户营业执照材料齐全,且符合《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第十四条全款为“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该石材加工厂经营地点不在卢村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经营范围中明确规定了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杨根明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我局按要求履行了“双告知”职责,告知杨根明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并在宣城市“双告知”平台将该户登记信息推送到了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活动的,应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卢村水库作为我县城区的“大水缸”,环境比较脆弱,环保问题比较敏感,今后对于拟在水库上游开办企业的市场主体,我们将持审慎态度,劝其改变经营场所。

 

※从家峰(县环保局局长):

按照《广德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政办〔2017〕55号)要求,各乡镇负责“散乱污”企业整治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我局将积极按照县政府《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全力协助当地政府在今年12月31日前,做好石材加工等“散乱污”企业的关闭取缔工作,确保做到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周爱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经过一年的整治,游泳、垂钓现象明显减少,但目前仍有少数不听劝阻者在卢村水库游泳钓鱼。请问县政府如何强化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行为?

 

※从家峰(县环保局局长):

经过常抓不懈的整治,今年1至8月,卢村水库水质全部为Ⅱ类,在水源保护区内已安装禁止游泳、垂钓警示牌4块,目前卢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无垂钓、游泳现象,但二级保护区内仍有垂钓、游泳现象。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游泳、垂钓等行为的管理,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游泳和钓鱼等人员的劝离和宣传力度,共同保护饮用水源。

 

※李传强(卢村乡党委书记):

卢村水库垂钓游泳现象仍然存在,总体情况较过去有很大改观,但仍有漏网之鱼。卢村乡在该项工作上重点做到:一是成立巡查组,从政府抽调了一部分工作人员,并聘请了4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巡查组进行全天候巡查;二是由于缺乏行政执法权,巡查队伍只能积极做好劝阻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在保护区内安装视频监控,并在垂钓游泳人员来往道路上进行劝离和宣传教育。

 

黎德清(县人大代表)

  卢村水库是县城的饮用水源,水库所在地乡政府为保护饮用水源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水源地周边群众也不同程度地牺牲了经济利益。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提出:一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集中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二要参照周边地区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的生态补偿办法,加快建立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增强当地居民保护水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请问县政府在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投入补偿等方面专项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是如何建立的?

 

※田宝奎(县财政局副局长):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财政部门对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投入也在逐步增加。

一是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财政部门在年度乡镇体制结算过程中,按照政府要求并结合当年全县财力状况,不断加大对资源保护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14至2016年,县财政共拨付卢村乡生态补偿机制及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资金2361万元,其中明确用于水源地保护的资金450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县财政对相关专项进行合并,当年拨付资金1130万元,统筹用于卢村乡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生态环境及水源地的建设。

二是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农、林、水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并根据涉农资金整合要求,将农业绿色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小河流治理等有利于生态环境发展项目资金不断向水源地保护区倾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不断加快资金拨付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治理水库面源污染、恢复水库生态以及库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我县水源地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后期长效机制的建立,财政投入仍需进一步加大。下一步,财政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县政府印发的《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健全各项机制,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的财政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水源地保护各项任务。财政部门将继续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做好库区新增退耕还林以及林地、茶园流转的补偿资金测算,并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完善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

二是不断完善水源地保护投入机制。财政部门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的转移支付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配合农林水以及环保等部门,切实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水源地保护资金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有效的资金拨付考评机制,确保各类保护资金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郭明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卢村水库上游居住了两万多人口,产生的生活污水是影响水库水质的重要因素,目前虽然建立了部分污水处理设施,但是由于居民分散、资金短缺、管网缺乏,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库区。请问县政府,下一步如何加强卢村水库上游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扩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覆盖面?

 

※徐锦祥(县住建委主任):

下一步,住建委将结合农村“三大革命”工作的开展,重点加强对卢村水库水源地上游的非卫生厕所改造,明后两年将实施800户左右的非卫生厕所改造,以改善零散住户的污水处理;另外,住建委将进一步向上争取项目,实施中心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卢村水库上游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李传慧(县人大代表):

由于历史原因,卢村水库周边及上游天然林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茶园、板栗林面积较大,再加上上游仍有相当面积的水田,农药、化肥、除草剂使用广泛,农业面源污染仍然严重。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提出:针对农业面源污染,一方面积极宣传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另一方面要采取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严控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的使用。请问,县政府将采取何种措施以达到减少面源污染的效果?

 

※韦启忠(县农委主任):

卢村水库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有种植业、畜禽水产养殖业两大方面,县农委积极采取防治措施,管控卢村水库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控制、减少施用化肥农药。卢村水库上游种植业主要有水稻和以茶叶为主的山场经济作物种植两大类,现有临湖板栗林4140亩、农田944亩、茶园1989亩。1.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了290台太阳能杀虫灯安装,覆盖9000亩茶园和农田,除少数农户使用除草剂外,化学农药使用量大幅下降;2.实行配方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通过测土配方、有机肥替代化肥及作物秸秆还地等技术模式,建立示范片300亩,茶园基本全部使用饼肥为主的有机肥替代化肥,其他作物每亩减少化肥使用5%左右;3.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全县已发证80个,卢村乡仅发证4个,无高毒农药经营网店,4个农药经营店都按要求配备了农药包装物回收桶。

二是强化养殖污染管控。会同卢村乡政府于2017年年底前,共关闭卢村水库上游大小畜禽养殖场(户)26家。今年上半年,县农委指定一名渔业专技人员协助卢村乡对卢村水库捕鱼网具进行了清理整治。同时,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今年5月9日,我们在卢村水库投放5.5万尾优质鲢、鳙、草、鳊鱼苗。

下一步,我们将做到:

一是今年12月份以前,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在卢村乡建立一个乡镇废弃物农药包装、农膜集中回收点,加大对农药经营店的巡查力度,重拳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二是加大绿色防控技术实施面积,进一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到2020年底,秸秆综合利用100%,化肥减量达10%,农作物有机肥代替无机肥面积达80%以上,茶园有机肥使用率达100%,开展技术示范片(测土配方,有机肥代替无机肥,秸秆还田等技术)5个以上,面积500亩以上。

三是引导保护区茶农在茶园套种树木,以减少水土流失,调节茶园小气候,打造茶园“以虫治虫”的生物链。

四是继续加大对卢村乡农资经营的监管,打击使用高毒农药行为。

五是推广茶农使用人工除草和地膜覆盖技术,减少除草剂的使用。

 

※吕嗣平(县林业局局长):

一是开展临湖面茶园、林地(林产)流转工作,减少面源污染。2020年底前,逐年对水库临湖面4140亩板栗、944亩农田、1989亩茶园进行土地和附属物流转。引导板栗林、茶园逐年递减,通过植被改造,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1.已完成宋陈村西冲等9个村民组、甘溪村15个村民组、中明社区2个居民组、笄山村1个村民组、丁冲村3个村民组、清方村10个村民组涉及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林地的调查摸底工作,其中涉及板栗林面积4140亩。2.已完成草拟流转合同,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签订流转合同。

二是建设河滨湿地,自然净化水质。2018年建设宋陈河、清方河湿地各一个,2019年建设丁冲河湿地1个,2020年建设太阳山河湿地1个。进一步加强湿地管理,充分发挥湿地生态修复改善作用。1.对具体建设地点进行了勘查,林业局先后3次深入现场,对宋陈河、清方河湿地建设范围、内容进行了勘查;2.积极与水务局、卢村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沟通,由于水务局拟在宋陈河、清方河设立拦水坝,实施建设工程,故多次沟通,了解其建设内容、范围等;3.拟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设计,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已聘请安徽省蓉建林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具体施工设计。已于8月初到现场进行了初步调查,制定了总规,9月中旬再次到现场进行勘察、与水源保护地办公室进行沟通。

三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按照省、市林长制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包括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林地的生态补偿工作,按照省文件精神,采取省、市、县各出三分之一的办法,加大公益林补偿标准,但市级文件尚未出台,目前我局正在草拟县级补偿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四是实施退耕还林。在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内,除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准占用进行植树等行为外,鼓励群众在宜进行退耕还林的农田区域自发种植林木,实施退耕还林。

下一步,我局将做到:

一是在明确流转主体的情况下,根据工作计划完善流转合同,完成2018年度1000亩板栗林流转及后续改造修复工作。

二是积极与水务部门的沟通对接,拟在明确建设内容的情况下,再次深入宋陈河、清方河现场进行具体施工方案设计,加快施工进度。

三是拟在2019年对卢村水库流域生态破坏、水土流失较重的区域,优先安排退化林修复项目,通过实施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自净能力。

 

■高明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卢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印发后,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陈红英为组长的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协调人员组建办公室,集中办公,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整治期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请问县政府对水源地保护长效管理机构是如何考虑的?

 

※陈兴松(县政府副县长):

做好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我认为至少要做好两个方面,一是要有人管事,二是要有钱办事。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管理机构,是水源地保护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刚才在汇报的时候,列举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缺乏长效管理机构,导致工作欠缺常态化和规范化,这也是县政府必须面对和改进的。

下一步,县政府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探索,借鉴学习先发地区好的经验做法(比如说千岛湖、天目湖等地,基本上都成立了专门的“水源办”),强化编制、经费等保障,加快建立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的水源地保护专门工作机构,逐步形成水源地保护的执法监管、资金投入、督查考核的长效机制。

 

■县政府副县长陈兴松表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通过开展视察、调研、审议、询问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帮助和支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站位、厘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推进落实。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衷心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

卢村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下一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本次专题询问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按照县委“1166”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细化任务、强化举措、压实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克难攻坚、久久为功,确保全县人民喝上安全放心的水,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新广德作出不懈努力。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6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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