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抱侥幸心理,以为去卢湖钓鱼,只是小事一桩了。11月2日,卢村派出所民警就在卢村水库抓获一名偷偷钓鱼的嫌疑人。
9月26日晚,卢村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发现,卢村水库有一男子在偷偷钓鱼。该所民警立即下车询问,在下车时,该男子闻风而动,匆忙逃走,却不料将随身钱包落下。随后,民警通过钱包中的身份证顺藤摸瓜,找到了嫌疑人杨某某。
经查,当晚,嫌疑人杨某某在卢村乡甘溪村卢村水库旁,用一把普通垂钓竿偷钓卢村水库鱼。偷钓约十分钟后即被水库管理员发现后逃跑,在偷钓过程中未钓到鱼。但其违法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经查,杨某某对此偷钓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卢村水库水为饮用水,水库中所放养的鱼类,皆为人工进行鱼苗投入,目的是为了净化水库的水质。在水库周边,也设立了众多告示牌“禁止钓鱼”“禁止游泳”等。偷鱼的男子杨某某,因考虑到该水库的水质好,鱼肉的肉质也佳,才不顾周围的告示牌的警示,在该水库中钓鱼,还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晚上钓鱼不会有人发现。
目前,杨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卢湖里的鲜鱼虽然诱人,但也得“吃之有道”。私自进入水库偷钓鱼是违法行为,希望市民朋友勿贪小便宜,否则得不偿失。(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