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该水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2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水源保护事项通告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
(一)一级保护区:方山冲水库正常水位50米等高线以下水域和地面
(二)二级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和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以及从流入水库的河流(含干渠道)的入口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保护规定?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行为: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2、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和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3、禁止向水域排放、倾倒工业废水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污染物
4、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电捕器捕杀鱼类。
(二)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行为:
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乱扔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3、禁止堆放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
(三)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行为:
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乱扔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3、禁止堆放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饮用水源地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源地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5636022449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