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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饮单位经营有关事项的通告 (第7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2/4 21:49:06 人气:207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餐饮单位经营有关事项的通告

(第7号)

广大餐饮行业经营户:

目前,我市防控形势非常严峻,而餐饮单位供餐是防控疫情传播的重要环节。为有效控制疫情,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现就全市餐饮单位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营业。

二、确需经营的餐饮单位应当做到:

1.从业人员每日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同时需佩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2.顾客进店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3. 进店消费,须经体温检测,为严控聚集,尽量以打包方式销售(或以外卖形式送餐),店内就餐实行单人单桌分餐制。

4.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采购新鲜无污染的食材。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食材,严禁在经营场所宰杀活禽。加工食品需烧熟煮透,保证食品安全。

5.每日对营业场所进行有效消毒,保持良好通风环境,保持卫生整洁。

6.每日19:00前停止营业。

三、火锅店、烧烤店禁止营业。

四、疫情防控期间,将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者,从严从重快速处理。

五、举报电话:12315或110。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7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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