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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小区管理的通告(第10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2/10 17:08:05 人气:1516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疫情网格化管理,将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布控到小区、楼栋、家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小区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共同防控疫情,保护美好家园。

  二、自2020年2月8日18时起,全市所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住户实行《出入证》管理,原则上每人一证,居民凭身份证在小区出入口办理,由物业公司制发。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村)制发。开放式小区要采取物理隔离方式围挡,各住宅小区原则上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安排专人值守。非物业管理小区值守人员由社区(村)干部牵头,物业管理小区由物业公司牵头,其他人员由共建单位、业主委员会等共同组成,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管控,如发现异常,按规定程序处置。      

  三、全体居民“非必要,不出行”。每户家庭隔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凭《出入证》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非工作需要或因病就诊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外出。

  四、所有车辆“非必要、不出行”。除因病就诊或参加工作等特殊情况,小区内车辆原则上不准外出,除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等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因参加工作等必要情况出行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小区居民及车辆进入小区时,一律逐人逐车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正常方可放行。快递、外卖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居民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管理人员应对未佩戴口罩居民提醒并劝返。广大居民要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抽烟、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

  六、小区物业要实行12小时保洁,定期进行消杀。对电梯(内外按钮)、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要经常性消毒,并在显要位置张贴消毒提示,鼓励小区居民步行上楼。住户要做好家庭和个人卫生,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经常开窗通风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七、居民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等可疑症状的,须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按要求对小区、住宅楼单元等实行封闭式隔离。

  八、“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及时报社区备案。严禁举办、承办或参加集体聚餐,不得参与打牌、赌博等活动,停办一切校外培训机构和学生聚集活动。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除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许可外,所有出租房房东及其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停新发生出租业务,否则,一旦出租房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十、所有市外返回人员,必须在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进行体温检测并自觉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检测体温、不接受医学观察等防护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压实小区包保干部责任,小区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主动到社区(村)党组织报到,服从社区(村)党组织防疫工作安排,参与社区(村)值守、人员摸排包保等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全体市民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以及拒不听从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畅通小区居民沟通渠道。由社区组织建立统一的微信群,确定专人和联系电话,及时解疑解惑,回应关切。充分利用市心理援助医疗专家组和心理援助热线(6061129),为公众提供24小时免费心理咨询服务,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

  特此通告。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7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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