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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餐饮业堂食等经营服务的通告 (第17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3/10 18:03:44 人气:271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现就有序恢复餐饮业堂食等经营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经营时间:2020年3月10日起。

二、恢复经营要求

(一)明确防控责任。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对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服务过程中员工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身体不适的员工禁止上岗。

首次恢复经营的餐饮单位应对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餐饮洁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每天开展场所规范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场所和设施,如走廊、洗手间、厕所、电梯、扶手等增加消毒频次,做好相关消毒记录。禁止使用中央空调,加强开窗通风。禁止使用野生动物为食材。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二)严格入场要求。顾客须凭“安康码”等绿码并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餐饮场所(无健康码的老人、小孩凭“有效证件+佩戴口罩”入店)。餐饮单位要禁止“红码”“黄码”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进入就餐。

(三)规范就餐秩序。倡导顾客打包带走方式消费,需要在店内用餐时,保持适当距离。前台与用餐场所采取分流措施,用餐场所(大堂、包间等)顾客数不得超过场所平时容纳量的二分之一。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提倡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文明就餐。

三、其他事项

(一)餐饮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行业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属地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市场监管、卫健、商务、文旅、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检查指导,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如发现防控措施不到位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要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二)餐饮单位如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经查实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举报监督电话:12345热线。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

疫情防控宣传尾图.jpg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7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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