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创新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政策扶持,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壮大。2019年全市133个村经营性收入达2329.4万元,比2018年增加27%。全年共消除薄弱村48个,新增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村32个,实现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达12个。
在资金保障上,2019年,我市共争取中央和省市项目资金共530万元,广德市财政和乡镇财政又分别配套850万元和430万元资金,对19个扶强扶优村按50万元/村的标准、43个薄弱村10万元/村的标准予以扶持。
在税费优惠上,明确对新落户到村的企业(经济开发区范围除外),三年内上缴税费对地方贡献的50%奖励给所在村。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免收各种证照类、管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其建设集中居住点、民工公寓等,适当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
在用地扶持上,每年将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10%的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涉农设施等项目建设,鼓励村集体和农户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所产生收益归村集体。
在发展项目上,通过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村集体开展“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主要包括上级拨付农村“三变”改革专项资金、财政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及盘活统筹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市壮大集体经济发展配套资金等组成,2019年共安排230万元支持14个村实施“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在奖励机制上,针对圆满完成集体经济强村发展任务的村级“两委”班子、优质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招商人、优秀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企业等,分别给予奖励。建立村班子发展集体经济激励机制,对当年完成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可按当年增长部分的10%给予“两委”班子成员绩效奖励,市、乡两级财政各承担5%。
2020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全年力争实现所有薄弱村全部消除目标,新增集体经济强村6个。(汪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