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市林长办工作要求,积极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围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防治、违法开采森林资源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泰山保护区“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一是积极宣传。组织局工作人员参加“安徽省“林长制”改革阶段性评估调查问卷”,并结合“3.12”植树节、“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利用宣传彩页、宣传横幅、展板等形式多样化宣传,让公众认识到实施“林长制”、保护森林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念。
二是紧抓重点。强化泰山保护区山林资源保护,禁止采伐、占用、林地流转、乱采乱挖等行为;高度重视防火预防及松材线虫等病虫害防治,全面提升泰山保护区应对重大林业灾害的能力。
三是定期巡查。按时开展牵头单位每月巡林、配合县级林长每季度巡林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积极发挥该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职能作用,帮助解决保护区管理存在的问题,推进保护区遥感监测问题整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市林长办各项任务要求,压实责任,建立全面长效机制,确保泰山保护区问题“清零”,真正实现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