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中心,以解决“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关爱少”的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困难,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夯实帮扶体系建设。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组建之初,局领导就将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沟通协调,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和支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该市财政每年年初将帮扶援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乡镇街道均建有服务站并安排不少于1人的在编专职工作人员,做到资金充足、专人负责、应帮尽帮、帮援及时。三年来全市共投入资金590.84万元(其中省级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31万元,市本级财政259.84万元),共帮2295人次解决生活、医疗、住房困难;投入资金29万元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针对性开展对烈士遗属等对象的心理关爱和专业心理疏导,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爱心送进光荣门”志愿活动,由专业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特色志愿服务,全年服务200人次。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帮扶长效机制。联合财政局下发《广德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及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明确帮扶援助对象范围及情形,统一帮扶援助补助标准,完善申请审批帮扶援助程序。市财政连续3年安排生活困难优抚对象专项帮扶援助资金,每半年提前拨付专项资金30余万到各乡镇街道,对生活困难优抚对象予以2000元以下救助的,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核审批发放资金,增强帮扶援助工作实效性;对救助2000元以上的重大困难情形,由乡镇街道上报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审批后帮扶援助。帮扶援助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审批备案)、市级审批的程序办理,做到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帮助生活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坚持帮扶精准发力,创新帮扶援助方式。本着“救急救难”的原则,通过定向慰问、精准帮扶、一事一议等方法,根据实际需要,向符合条件的帮扶援助对象发放衣被、食品、轮椅、助听器等实物援助。三年来共计发放衣被160余件套,配置轮椅12辆,助听器材11套。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合理设置购买服务项目,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可控、动态调整的购买服务机制,开展“爱心送进光荣门”志愿服务,通过家政服务人员、医务护理人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家政护理、医疗辅助检查、心理关爱、精神慰藉等,切实增强帮扶援助针对性、精准化和专业化。三年来共服务重点优抚对象1200余人次,对象满意率达100%。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突出帮扶援助实效。为加强对帮扶援助工作及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帮扶援助取得实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由各分管负责人牵头的工作组,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定期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工作督查,随机抽取帮扶援助补助对象,采取入户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帮扶对象是否准确、困难情形是否属实、申请审批程序是否规范、资金发放是否到位、对象是否满意、帮扶是否取得实效。经督查检查,未发现一起违规情况。
下一步,广德市将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拓宽资金保障渠道,提升服务效能;牢固树立主管主责意识,积极作为,因人施策、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继续优化帮扶援助工作流程,突出实效,力争做到“困难优抚家庭及时帮、资金使用重实效”。(叶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