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参保群众口腔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规定,2022年7月1日起,牙脱敏治疗、氟防龋治疗、洁治等15个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将新增纳入我市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这些医疗服务项目有治疗口腔黏膜病变、阻生恒牙等,也有洗牙、牙局部涂氟等生活化服务。项目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收费标准,同时作为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标准。7月1日起,我省纳入医保报销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将增加至293个,居长三角地区之首。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加全省口腔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降低价格等措施,逐步减轻患者口腔医疗费用就医负担,切实将医保惠民生、暖民心政策落到实处。(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