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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第81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2/3 12:22:35 人气:6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为进一步巩固近期新冠疫情防控成果,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三天内开展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日期

12月3日-5日。

二、采样范围及采样地点

全市范围内。桃州镇、桐汭街道、升平街道、祠山街道核酸采样点见附表。其他乡镇及经开区核酸采样点自行通知。

三、检测对象

1.检测范围内全体市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自行接受采样检测(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暂缓核酸检测)。

2.居家隔离人员按原管理规定进行采样。

3.公务、商务、旅游等其他来(返)广需采样人员。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宾馆酒店等要动员组织广大市民和来广人员就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等候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前后保持2米以上间距,避免聚集和交谈。

3.现场凭身份证、“安康码”、“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二维码”、户口簿均可登记采样。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应在接种48小时后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5.如出现发热,“安康码”黄码等异常情况,应主动提前向社区(村)或网格包保单位报备,服从统一安排,单独采样。

6.对不按规定进行采样的人员,安康码将进行弹窗提示,如仍不及时检测、申诉的,安康码使用将受限。

7.城区各村、社区要提前科学设计各自辖区内各小区核酸检测的时间顺序并反馈给文明创建包保单位,由各市直文明创建包保单位分时段引导包保居民有序参加核酸检测,严防因组织无序而造成交叉感染风险。

8.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二码”联查、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9.请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履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义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微信图片_20221208122256.jpg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10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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