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德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变型拖拉机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月24日15时20分许,该大队柏垫中队民警巡逻至G233线四合岔路口路段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装载着水泥板,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遂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人刘某身上有一股酒味,便询问刘某是否喝酒了,刘某支支吾吾说中午喝了一点,心里想着应该没事。民警遂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严厉批评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无号牌变型拖拉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联系拖车依法将该变型拖拉机扣留,并将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无号牌变型拖拉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彭平、汪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