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2-6mm弹簧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3年11月19日,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在广德市召开了“关于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2-6mm弹簧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专家根据《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2-6mm弹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258312255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老318国道与中心大道交口往西200m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产品:2-6mm弹簧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5000吨2-6mm弹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2月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2-6mm弹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31日广德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2-6mm弹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环审〔2018〕100号)。 2021年6月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2-6mm弹簧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对除淬火工艺外相关的主体工程、辅导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的3.89% ;实际总投资1200万,实际环保投资120万,占实际总投资的10.00%
(四)验收范围
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自行对已进行项目整体竣工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主要内容:
(1)项目新增淬火、回火工艺及相关环保设备落实情况;
(2)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的变动情况;
(3)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中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项目以往验收情况;
(5)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结合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实际运行与环评时期变动情况如下:
1、淬火及回火废气处置: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后通过处理效率90%的静电式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
2、由于市场需求量减少,项目实际年原辅材料消耗量、年生产产品量均少于环评设计量,环评设计年产15000吨2-6mm弹簧,实际年产3800吨2-6mm弹簧。
3、环保投资计划投资140万元,实际投资为120万元。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誓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2、项目生产废水及脱脂清洗废水经厂区隔油池+混凝沉淀池+气浮+中间水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废水达到誓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次验收淬火、回火工艺不产生废水。喷淋塔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缺少水情况下直接加入纯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烧(热风炉)废气、回火(金属表层油烘干)废气、电泳废气、涂装烘干废气、磨簧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热风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气燃烧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限值,与电泳废气合并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
电泳废气: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4-2014)表2中相应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气筒),高空排放。
回火、淬火(金属表层油烘干)废气:生产线出烟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处理效率90%的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然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
涂装烘干废气:涂装线上的烘干废气经滤芯处理后再经过活性炭二极吸附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合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塑粉尘:项目喷塑房自带1套处理效率99%的玻璃纤维过滤装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通过15米高排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
磨簧粉尘:磨簧机生产线各设备末端配置处理效率90%的脉冲滤筒除尘器,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通过15米高排气筒(4#排气筒),高空排放。
抛丸粉尘:抛丸机生产线末端配置处理效率99%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通过15米高排气筒(4#排气筒),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车间未收集的粉尘、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冲床、卷簧机、磨簧机、抛丸机和风机等。采用基础减振方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有少量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槽液、废淬火油、废水处理污泥等。处理设施见下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誓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废气
本次验收的淬火炉和回火炉均为密闭式,下料口设置油帘密封回收装置。出烟口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合后经水喷淋装置+静电式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4-2014)表2中相应标准;
抛丸粉尘收集后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磨簧机产生的粉尘经末端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自带的玻璃纤维过滤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与电泳废气汇合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满足《热风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限值;
(三)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III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2-6mm弹簧生产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全面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
3、规范危废库的管理和运行,完善环保设施的运维记录。
广德合巨弹簧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2-6mm弹簧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