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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权益谁来维护

作者:彭静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3/8/20 人气:142  加入收藏  标签:

  近日,家住城区某小区的郑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停在楼下的电瓶车丢了。拨打110后,由于小区监控全部瘫痪,公安干警也无从入手。

  郑女士告诉记者,8月13日,她将电瓶车停在楼下,下午2点的时候,发现电瓶车已不翼而飞。而自家那栋楼的旁边二期工程正在建设,围墙也因施工全部拆除,给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而唯一可以全天察看小区的监控设备却因为种种原因全部瘫痪,导致整个小区保安未能及时巡逻到的地方全部成为盲点。随后,郑女士向小区物业反映了情况,可物业说责任在开发商的身上。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收到郑女士反映的情况,并向开发商提交了书面报告。当记者问到这种丢失情况究竟由谁处理的时候,负责人说,去年年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小区的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并未正式交接,而监控等硬件设施属于开发商完成后进行移交。现在正式移交并未完成,责任就在开发商身上,并非物业公司。因为主要是开发商的监控等硬件设备出现问题,才让业主无处保障权益。所以当记者问到开发商时,开发商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09年房屋第一期已完成交接。但是现在小区的监控设备发生了问题,导致电瓶车被偷而无处入手,他表示很大的歉意。但是他很坚定地说,“现在,小区的监控设备已经开始维修,预计八月底可全部完成。被拆围墙那边也已经派保安日夜值班,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物业公司也表示,会加强小区的防范力度,增加保安的巡逻次数,更好地去保证业主的财产安全。

  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三者始终有着扯不清的关系,可根本的消费者和受保护者是业主。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有人站出来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调解和处理。这样,整个小区的环境才能往更加和谐、更加美好的方向发。

  (王超)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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