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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地请人砍树 未办证获刑罚金

作者:彭静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3/9/22 人气:81  加入收藏  标签:

  胡某为将自己的山场整地,在没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家山场上的树木转让给别人采伐。日前,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2年10月底,胡某偶遇同村村民李某,得知村里大多村民山场已完成整地,而自己的山场尚未整地。经李某介绍,胡某与张某口头协商,以帮自己整地为对价将自己山场上的树木转让给张某进行采伐,但树木买卖未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张某额外支付给胡某1000元。在胡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张某组织人员对该山场进行了采伐,砍伐的马尾松、阔叶树分别销售得款2800元和1980元。后经群众报案,该滥伐行为被查获,经现场勘查鉴定,胡某山场共计采伐林木材积13.6425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森林管理法规,明知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将自家林木卖给他人无证采伐,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此案反映出部分农村地区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法律知识仍需大力普及。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国家制定了专门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自家的林木同时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受国家保护,不能随意砍伐;如要砍伐,必须经林业部门审批办理采伐许可手续,按照批准砍伐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进行砍伐,不能以为是自家栽种的树木,什么时候砍伐,怎样砍伐,都是自己的事,否则就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陈飞乾)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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