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小长假已过,短暂的工作修正后我们又将迎来国庆7天长假。在国庆到来之际,我县发布《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新修订的《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加之去年国家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在国庆假日期间旅游出行人数将会大幅度增长,对此我县周密部署,为本次假日旅游工作打好基础。
通知要求,旅游工作要重点突出旅游安全。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旅游安全和旅游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国庆旅游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领导责任以及工作岗位责任,切实把监测、预警和应急防范工作放在首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实施出现车辆增多的情况,重点加强监管。同时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引导涉旅企业和市民文明旅游。
(王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