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东亭乡召开启动2017年度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会议,各村(社区)协办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政办〔2016〕149号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了2017年度合作医疗的筹资对象以及个人筹资标准——150元/人。随后对各村(社区)提出了相关的工作要求,一是时间要求。要求各村(社区)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筹资任务。二是资金管理。要求各村(社区)认真管理此项资金,及时将资金划入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三是加强重视程度。要求各村(社区)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核实参合群众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确保群众的参合信息准确无误。
会后,各村(社区)协办员相互交流自己以往的工作经验,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力争为广大群众提供最好的服务。
(人社所 韩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