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亭乡阳岱山村的乐华(化名)已经54岁了,他的精神病也伴随他快四十个年头。“叔叔是个可怜人,他以前一犯病就经常三四天不吃不喝,冬天下着大雪他还在户外洗过冷水澡,最严重的时候还把自己家的房子给烧了。当时医生说精神障碍病人需要长期、稳定服药,医药费对我们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还好政府每年都有补贴,现在叔叔的病情已经得到明显控制。”乐华的“监护人”陶女士告诉记者。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我县把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实施,通过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精神残疾人药物补助、残疾儿童康复等多项救助,保障了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使他们的生活状况得到大幅改善,让他们增强了生活的信心。据统计,此项民生工程自2008年实施以来,全县累计近4万名残疾人享受到社会救助待遇,各项救助资金发放近2900万元。
县残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民生工程是根据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政府审核,村、乡镇分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残联审批,之后分别在村、乡镇公开栏上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认真核查,2016年度我县共对5352名贫困残疾人实施生活特别救助。其中,救助一、二级残疾人4645名,超任务数8人;三、四级残疾人2227名,超任务数45人。贫困精神残疾人药物治疗费用补助600人,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35人。已发放5352名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460万元,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资金共107万元。
(杨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