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嚣张气焰,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6月19日,广德交警对辖区两起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予以行政拘留。
2019年3月17日,吴某驾驶皖PU5***号小型面包车沿S215线自北向南行驶至广德县S215线27公里500米处时,刮撞行人杨某,造成杨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驶离现场,后经过思想斗争,主动前往祠山岗中队自首。
2019年3月26日,在广德县东亭乡东亭老街道(东长路东亭老中学向东200米处),董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东亭老街道自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事发地点刮撞行人李某,导致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董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驶离现场,后经过祠山岗中队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董某终落法网。
吴某、董某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驶离现场,心存侥幸,意图逃避法律责任,致伤者于不顾,挑战法律的底线。广德交警绝不姑息,从重处罚。最终,吴某被予以2200元罚款,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董某被予以5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赵浩然、汪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