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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交警与“好心人”斗志斗勇

作者:谢永康、汪娟娟 来源:广德交管大队 日期:2019/10/16 17:50:58 人气:207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广德交警与“好心人”斗志斗勇

——广德交警5小时速破“10.12”交通肇事逃逸案

10月12日,在广德市桃州镇和平村港东村路口处,一行人被撞倒,车辆逃逸,广德交警接警后火速破案。

“好心人”报警

10月12日晚18时10分,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邱村中队接到报警:“在桃州镇高湖和平路上,一辆电瓶车撞倒一行人,有人受伤,不需要120。”值班民警电话联系报警人询问事故情况,报警人称:“人不是我撞的,我是路过的,管个闲事,看见事故了报个警。”问明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后,值班民警林静带领辅警袁小六、谢永康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未发现事故伤者,一名自称认识伤者的村民在事故地点等候告知中队出警人员伤者已送中医院医治,其他情况都不清楚。

立案侦查

    事故现场位于桃州镇和平港东村路口(G233线1820KM+200M)处,全路段由沥青铺装,现场除伤者被撞后留下的血迹,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出警人员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并连夜到医院了解伤者情况。民警到达医院时伤者还处于昏迷状态,无法了解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夜幕刚刚降临,民警在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作进一步勘查梳理发现,事发路口位于国道与港东村路口交汇处,天色较黑,视线不清,又无目击证人,唯一的希望只能在离事故现场约200米处的港东村“村村通”监控点。办案民警及时调取了监控视频来寻找有力线索,由于事发时间处于夜晚,从监控视频中只能看到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基本车型,大约是一辆带雨棚的电动三轮车,无法看清肇事车辆驾驶人员及外部明显特征,除了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滩血迹,确认肇事车辆为带雨棚电动三轮车外,没有其它的有力线索,这时伤者还在医院抢救,家属、办案民警心急如焚。

抽丝剥茧

为了尽快的侦破案件,办案民警除了反复查看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外,也及时调取了国道G233线沿路视频的监控,分析肇事车辆的行车轨迹,很快一辆带雨棚电动三轮车出现在国道视频监控画面中,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与电动车经过视频监控区域地点约有1分钟路程,难道就是这辆车?从时间推算,这位好心的“报警人”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将两处监控反复比对车辆形态,查看时间,出事前后半小时内就这一辆电动车经过,时间也刚好吻合,而报警人正是驾驶电动三轮车的人。报警人称自己管闲事报个警,自己经过事故地点前,事故已经发生了,可民警从视频监控中发现行人樊某从“村村通”刚上国道就被撞,事故发生后并没有电动三轮车经过,报警时间也是事故发生后1分钟内报警。所有的证据都将矛头指向报警人,他的嫌疑最大。

还原真相

在经过多方查找后,这名好心的“报警人”张某终于被找到。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张某从一开始的吱唔、辩解、闪躲到最终承认自己撞了人。张某称因为害怕被追究,在报警电话中说自己只是个过路人,看见有一个行人躺在道路边上,做好事帮忙把行人拉到路边并报警,之后便离开了事故现场。当晚,民警找到报警人张某询问相关情况时,张某仍然坚称自己是做了件好事。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民警仔细调查,事情真相终于大白。  

目前肇事嫌疑人张某已经到案,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处理当中。从事故发生到案件侦破,仅用5小时,为了查清事故的真相,办案民警们从一点一滴的蛛丝马迹中寻找破案线索,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付出,案件才能水落石出,还伤者一个公道,将肇事者绳之于法。(谢永康、汪娟娟)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7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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