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6时11分许,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祠山岗中队接到报警,称“荆汤路与文正路路口处,电动车撞到自行车后逃逸,有人受伤,已联系120。 ”
接到报警后,广德交管大队祠山岗中队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现场一辆自行车倒在路边,伤者坐在路面上,伤者反映肇事车辆为一辆五星黑马牌的二轮电动车。随后,一路民警联合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一路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勘查。
现场勘查结束后,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通过调取路口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因为事故发生时间为早上6时11分,路边路灯已关闭,视频监控画面光线太过昏暗,只能通过二轮电动车的灯光看到事故的发生,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佩戴的粉红色头盔,无法清晰的看到车辆的具体特征和驾驶人的外貌特征。
办案民警毫不气馁,通过车辆行驶的路线一直沿途查找监控视频。通过两日的排查,最终发现嫌疑车辆消失在开发区广屏路与文正路交叉口视频监控中。民警由此推测驾驶人有可能是在广屏路与振业路之间文正路路段的工厂上班。民警立即奔赴此路段,对周围工厂进行逐一排查。最终,在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现了嫌疑车辆进入厂区的监控视频。
2月6日上午,民警到厂区调取视频监控,因为厂区监控视频画面较为模糊,无法辨认出驾驶人的外貌。民警又调取了厂区内的监控视频,通过驾驶人的行走路线,发现驾驶人走进了车间。民警立即联系厂区负责人,通过询问厂区负责人及车间负责人最终确定了肇事逃逸驾驶人为叶某。
民警立即让车间负责人找来叶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叶某企图狡辩,并称自己驾驶的车辆一直是一台白色的二轮电动车。民警进一步询问驾驶人“你确定是一辆白色的电动车?”驾驶人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心理防线崩塌,讲述了4日早上自己将自行车撞倒,在将伤者扶到路边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
叶某带领民警在厂区找到了自己准备销毁的粉色头盔,并在自己家中将事故车辆推了出来,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2.4”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侦破,等待叶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赵浩然、汪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