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63-602257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广德传媒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之窗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摘掉生鲜灯“美颜滤镜”,还原生鲜食品“真本色”

作者:陈鹏 来源: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3/12/12 18:36:17 人气:12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在菜市场,总能在生鲜档口看到一盏盏闪着绚丽诱人光芒的照明灯。在它的“美颜”加持下,使得商户所销售的生鲜农产品看起来格外色泽鲜艳、红润美丽。这种自带“美颜滤镜”的灯,俗称“生鲜灯”。它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使用“生鲜灯”,改变食用农产品的原本色泽,影响消费者的感官判断,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更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别变质、变色、变味的食用农产品,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11月9日,杨滩市场监管所向辖区生鲜食品经营者发放《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开展政策宣传,告知经营户开展自查,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12月份以来,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专卖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

该所将持续开展生鲜食品违规照明设施整治,摘掉生鲜灯“美颜滤镜”,还原生鲜食品“真本色”,为广大居民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陈鹏)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123519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扫描访问新闻网微博
扫描关注新闻网微信
更多>>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编辑推荐
  • 没有资料


版权所有 © 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网站备案:皖ICP备14013238号-1
办公地址: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 电话:0563-6817752 传真:0563-6038922 危害信息举报:0563-6038719 主办: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构建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合肥从人律师事务所
网站技术支持:广德世纪万维网络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