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促进技能型人才在我县工业企业就业补助奖励资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近日县人社局下发《关于技能型人才在我县工业企业就业补助奖励资金申领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2015年首批技能型人才引进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工作。
本次补助奖励对象共分为三类:一类为到我县工业企业就业的宣城市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外地就读返乡就业的我县学生;引进到我县工业企业就业的急需紧缺专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在我县职业(技工)院校与工业企业合作办学冠名班就读的学生。二类为与我县工业企业开展定向合作办学的职业(技工)院校;推荐学生到我县工业企业就业的职业(技工)院校。三类为接受职业(技工)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业企业;为我县工业企业提供用人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
此次申请补助奖励的范围为2013年、2014年毕业的学生,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至29日。
按照政策规定,政策兑现工作每年分两次进行,申报审核工作于每年5月和11月进行,6月和12月县财政部门将就业补助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符合领取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账户上。
技能型人才的引进,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必然需求,也是我县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的开展,对加快吸引技能型人才来我县工业企业就业,促进技能型人才回流,帮助企业改善就业环境和提质增效升级,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