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直将保障养老保险稳中前进和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进制度全面覆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以政策覆盖为重点,确保宣传落实落细。建立县、乡、村三级层层联结联通模式,加强各级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增强政策宣传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宣传和传统宣传模式相结合,从而保障不同年龄段群众了解政策。
二是以精准代缴为关键,推进应保尽保落实。精准计生特困、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等困难群体信息收集,信息人员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维护身份,精准实现应代缴全部代缴。
三是以基金管理为保障,建立高龄倾斜机制。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防范,通过自查和外部机构审计的方式,确保基金管理账实相符。出台我市城乡居保“两个机制”文件,对年满65-74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在原有月基础养老金水平上加发2元,7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在原有月基础养老金水平上加发4元。
截至2020年4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达13.75万人,占目标任务16.04万人的85.72%。高龄基础养老金累计发放达71.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