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垫镇全镇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处,文物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牌、有记录档案、有专人管理等“四有”工作已基本形成。镇文化站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文物调查征集、维修、发掘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文物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多方筹资,对茅田下阳祠山庙和姜洪牌坊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修缮保护,并与旅游开发相结合,初步呈现出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双赢的局面。该镇成立了文物保护领导组,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镇目标管理考核,在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村组聘请文物保护员,颁发聘用书,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形成县、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做到了对盗掘、走私文物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及时处理。
(周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