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我县又将迎来一批游客。为了做好春节假日期间旅游工作,保障游客权益,我县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针对春节假日旅游接待高峰和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地、各单位要在节前开展旅游安全联合大检查,对所辖区域和监管范围内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涉旅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尤其针对自驾游游客常去的景区、乡村旅游点、农家乐等,切实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间、责任人,确保检查落到实处。
春节节前和节中,县旅游、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加强对导游服务的执业教育,规范导游行为,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届时,我县旅游投诉电话服务热线0563-6021504将24小时开通。
针对春节假日期间天气和人流特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对人员密集的景区、酒店、农家乐、美好乡村点及其它公共服务场所,全面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在公共广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要加强对游客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通知》同时对各相关单位、乡镇责任进行了明确,其中包括县旅游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物价局、环保局、林业局、卫生局等。
(邓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