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有效培育金牌调解组织,积极树立示范榜样,根据宣城市人社局有关通知要求,即日起,市人社局牵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启动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乡镇(街道)、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社区(村)、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申报工作。
此次评价申报的范围是市级劳动关系和谐评价的主体,各企业、社区(村)及乡镇(街道)均可自主申报,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初审、公示后推荐、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进行复审和抽样检查、公示后认定等步骤后,被认定为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的,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印发确认通报、授予牌匾,并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据悉,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认定企业、社区(村)及乡镇(街道)等基层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调处、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的作用,为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将继续围绕新发展阶段劳动关系领域呈现出的新特征和新挑战,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探索创新的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深入有效地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黄智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