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招投标领域腐败行为发生,打造透明、公正、高效的“阳光招投标”,我县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加快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广德县招标采购运行程序和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工作标后监管“三项制度”》和《关于建立重大项目标前论证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全县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违规企业、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禁入机制,完善招标企业、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惩戒制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力求“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着力解决招标采购交易中失信低“成本”、高“回报”和处罚不力等问题。
细化风险点的防控管理。按照“制度+科技”的新模式,在加强招标采购活动全程监管的同时,把廉政风险点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纪检监察范围,实现全程监控、全域覆盖,着力打造透明、公正、高效的“阳光招投标”。 (广招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