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日前,我县出台《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基本程序(试行)》。
该程序对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监督组的组成人员和设立招投标中心,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控制价、保证金、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公告和报名、流标处理、评标办法、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标后监管等14项运行程序,以及合同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程序还统一了各种表格的样式,同时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办法》,对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随机抽签法和公开竞价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韩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