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构建权责一致的职能配置体系,近日,广德县编办对县直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县编办要求各部门在修订过程中,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变的前提下,各部门做到:
一、对照省直管县下放的管理权限及实际履职情况,在现有职能的基础上,梳理并拟定需增加、减少或强化、弱化的职能,予以权责明确。
二、在现有内设机构基础上,梳理并拟定增设、撤销或整合的内设机构,予以调整优化。
三、为确保此次修订工作的质量,县编办还设置了“三定”模板,供各单位参考使用,在上报方式上,采用先报送草案,与县编办沟通、协商一致后,再以正式文件上报。
(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