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县级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近日,我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广德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办法》共六章,对拔尖人才选拔的总则、选拔对象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管理制度、管理与服务内容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办法》提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控制总量的原则,以选拔对象的专业技术水平、社会贡献和政治表现等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已列入县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再作为县级拔尖人才的评选对象。(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