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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扎实做好“阳光低保”工作

作者:彭静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3/2/8 人气:121  加入收藏  标签:

  “全年新增低保对象3610人,清退低保对象5615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这是安徽省广德县一年来强力打造“阳光低保”的新成果,也是该县推进省直管县体制试点改革创新。

  入户核查,摸清家底

  户口簿、低保本、残疾人证一一摆在桌面上,核查小组人员逐个登记。这是2012年3月—4月间,桃州镇低保核查人员在塘口村走村入户,对享受低保人员进行逐户登记和了解的情形。“老张患糖尿病并发症,双目失明,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全靠身体不好的老伴照料。”塘口村张道禄的邻居向前来走访的核查人员介绍。工作人员查家庭成员工资收入,在校学生的在校证明,身患重病的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凭证、残疾证明;看住房面积、新旧程度、装修程度、家庭设施,有无空调、电脑、摩托车、汽车等高档用品;走访街坊邻里,了解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工作、收入支出、子女赡养、贫困原因等情况,“一户一档”逐户填写《核查表》,并经核查人员和低保对象签字认定。

  民主评议,晒透过程

  “谁进保谁出保?民主评议说了算”。桃州镇荷花社区、新杭镇横岗村分别召开低保核查评审团会议。荷花社区对94户、149名低保对象逐个进行情况介绍,“一户一评”,经评审团成员评议投票,共出保40户、49人。该社区负责人表示:“本次出保工作评审团全程参与,下次入保也要经评审团评议,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横岗村的评审团会议上,代表们热烈讨论,经民主投票表决,出保率达到44%。

  评审团成员由乡镇分管负责人或包村干部、乡镇民政所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居)民代表、群众代表、本村(居)委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等共同组成。评审团不得少于15人,初审低保申请人员必须获得评审团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审核公示,把严关口

  “通过对进保出保人员进行逐户评议,我们社区共出保21人,进保19人,公示时群众没有异议。”李祖平是誓节镇牌坊社区的文书,作为低保初审评审团成员之一,他真切地感受到低保工作的新变化。4月上旬至5月上旬,在民主评议后,各乡镇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评议情况进行汇总,按照每村(居)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合格率达到100%的方可通过。在抽查合格的基础上,对所有低保对象再逐一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低保对象所在村(居)民小组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再在各村(居)务公开栏中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5月中下旬,根据村(居)委会和乡镇政府两级评议、评审、公示情况,该县民政局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到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在听汇报、查资料的同时,每个乡镇抽查20%的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抽查20%的低保户,并在此基础上对调整的低保对象进行审核。

  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实施城乡低保全面核查,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让困难群体及时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该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低保动态管理情况时说。2012年2月制定的《广德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办法》,从入保出保、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逐步建立起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长期保障对象,一年审核一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对明显不稳定的保障对象,重点审查,做到一季度审核一次。建立低保监督员、公示举报、内部监督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综合协调机制,对从事低保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明确了13类问责情形,强化责任追究。

  “有了低保,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再加上养老费,生活基本能过了。”说话的周正强老人患有白癜风、坐骨神经痛等多种疾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他的妻子也是多病缠身,生活难以为继。无奈之下,他向社区申请了低保,2012年10月起,每个月能拿到低保金。

  “群众利益无小事,广德县低保工作宣传动员到位、具体措施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让城乡低保更好地惠及到广大困难群众,走在了全省前列。”在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检查中,检查组对该县城乡低保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徐鸣胡绍武)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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