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管理,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记者了解到,我县特设立广德县爱心助学资金,并同时成立广德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组。
据悉,助学金主要来源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一般性捐款,以及其他捐赠资金。并由领导组统一管理,设立专户,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广泛接受社会捐赠。此外,申请助学金条件也同样做出规定,其中,若为大学新生,则需属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被录取的普通高中、职教学校毕业生。此外,在同等条件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学生优先资助,贫困女生优先资助。
此外,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县实际,资助标准一般为小学500元/人,中学1000元/人,大学新生3000元/人(其中残联系统资助的学生按学年发放,大学新生每年1000元/人,高中(中职)每年600元/人),其他特殊情况报领导组研究决定。每年6-7月份开始集中申请、评审,8—9月发放。同时每年留存资金总额的5%—10%,用于临时救助及其他开支,具体使用情况按年度向领导组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助学金,不得将助学金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王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