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酒店、餐饮店及各机关、医院、学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辖区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气餐饮场所,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钢瓶有关常识以及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使用环境,并要求经营户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坚决抵制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避免发生危险。
执法人员逐户进行摸排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的餐饮场所;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已取得前置许可证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目前,此项检查正在深入开展中。
(万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