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近日,我县决定将从2013年6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按照“全面覆盖、有效化解、多措并举、防止激化”的总要求,通过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化解、完善长效机制、检查考核四个阶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专项行动要求,要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明确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精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工作。要明确责任,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由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营造气氛,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和事迹,提高排查化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更多地选择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要加强保障,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作保障,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强化队伍,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