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州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农村旧房翻建引发的邻里纠纷,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激化。
团山村31组村民王某翻建自家三间旧平房,此房屋为其父(去年病故)遗留,翻建施工过程中,邻居李某声称王某旧屋占用了他的自留地,多次阻扰王某施工。王某请求桃州镇司法所予以调处,接到申请后,该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了争议土地和施工现场,拍摄了相关图片,着手调查。王某出示了该三间旧平房的土地使用证、拆房前的照片,经过比对和土地使用证上的草图界址一致,证据较为充分。而李某只是在口头上说该争议土地在他们祖辈上就已经存在,没有法定有效的证据。面对此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调处纠纷要以事实为依据,王某的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房屋界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没有法定证据否决该土地使用证效力的情况下,李某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但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作为晚辈在此次旧房翻建过程中,没有事先与邻居李某告知沟通,李某觉得对其不够尊重,从而引发纠纷。找到症结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王某说明原由,要求其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态度以及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等对邻居生活的影响等,应主动与邻居沟通,取得对方谅解,而不应激化矛盾。王某认识到自身原因,主动提出携带礼物上门向李某赔礼道歉,李某也表示不再阻扰王某施工,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因建房诱发的矛盾就此化解。
自此,这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真是“年轻不识礼数重,撞墙之后方才知。老者敲打年轻人,点到即止最上策。今个你建我来阻,劳神劳力伤和气。司法调解来相助,双方握手唱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