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创建,8月7日上午,我县开展了查违拆违“春季行动”第24次集中强拆行动,住建委、公安、司法、供电、国土、卫生、桃州镇等部门联合行动,针对桃州镇凤凰社区的一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行拆除。
早上5点多钟,拆违队伍来到城区北面的和平路凤凰社区段,对道路旁的一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该违法建筑系城区居民李某几年前私自非法建设的三间三层小洋楼,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要求其自行拆除,消除影响,但李某始终置之不理。而且该违法建筑正处于正在建设的和平路的规划范围内,由于李某的拒不配合,已严重影响道路施工进度。为此,县查违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其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
(刘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