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纪念《公证法》颁布八周年,从8月26日至30日,县公证处将免费为7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神智清晰、表达清楚,遗嘱处分的财产无争议无纠纷的老人,均可向县公证处申请报名。
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公民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等。
今年8月28日是我国《公证法》颁布八周年纪念日。为倡导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县公证处按照省公证协会通知要求推出此项活动。届时,公证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将按法律援助程序办理遗嘱公证。
据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活动旨在通过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引导老年人运用公证法律手段解决家庭财产分配和养老问题,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公证,增强公证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