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公证处继续响应省厅“公证服务提升年”的号召,充分发挥公证服务职能,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创新专人办理、优先受理、优先公证、上门公证以及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零距离”服务方式,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我县居民李某身患残疾,妻子不幸离世,家庭存款存在妻子名下,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告知下,需办理继承权公证才能取出存款。县公证处了解情况后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上门,为李某办理继承权公证。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考虑到申请人家庭困难,便主动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减免了公证费用。李某被县公证处这种以民为本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再三表示感谢。
(王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