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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处理转向事前服务

作者:万安义 张克勇 来源:原创 日期:2016/3/22 17:02:44 人气:120  加入收藏  标签:

县消保委制定重点消费投诉约谈工作规则,促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时预防、有效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潜在和普遍性的消费纠纷,将消费纠纷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重点消费维权约谈工作规则》。

该《规则》是指消协组织对在特定消费时段消费者投诉可能会增加或在一定期间内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商品及服务,邀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进行个别沟通、集体座谈,双向交流,反馈投诉信息,听取商家意见,制定整改意见,既对未发生的纠纷拟定防范措施,又对已发生的纠纷议定解决方案的一种行政指导行为。该工作规则主要从约谈原则、约谈对象和条件、约谈内容、约谈程序和约谈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该规则规定,出现以下七种情况将启动约谈程序:1、经营者一年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消费者投诉累计3次以上的;2、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一年内被市场监管局或其他部门查处2次以上的;3、经营者因同一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5个以上消费者群体性投诉的;4、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造成消费者轻伤以上或造成经济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5、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通报或被媒体曝光后,未主动改正,而被消费者投诉或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6、消费者申诉举报具有典型特征、富有代表性的,消费纠纷具有倾向性、苗头性和典型性的;7、县消保委认为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万安义 张克勇)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4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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