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笔贷款真是及时雨!去年年底,就在我们为资金犯愁的时候,听说县里搞了个‘助农保’业务,在县农委帮助‘走程序’后,竟然不需任何抵押贷到了30万元资金,真是解了燃眉之急。”赵彩华是邱村镇南阳村的种植大户,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等面积现达1300余亩,2014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在谈到助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工作时,他连连称赞。
赵彩华所说的“助农保”就是指我县正在开展的助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近年来,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00家、家庭农场817家,已经成为引领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但是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担保、无抵押,融资难一直是其生产经营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针对此情况,2015年12月,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县农委、农业银行和国元保险广德支公司三方合作开展了助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金融保险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模式,帮助解决“融资难”、“担保难”。
记者在县农委了解到,根据《广德县助农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由县农委代表县政府在银行设立了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专户,一次性存入3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银行放贷资金按1:8放大,总放贷资金金额可达2400万元。助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单笔贷款总额不能超过50万元,不得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之外的用途。申请程序为经营主体提出申请,县农委推荐,农业银行广德支行和国元保险广德支公司审核,国元保险广德支公司作出是否承保的初步意见,并向农业银行广德支行出具《承保意向书》,农业银行广德支行或其分支机构在贷款审批同意后正式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保险费率(2%),为全省县级同类业务最低。
助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实现了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和保证保险业务的融合,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放贷风险,支持了有发展前景、发展潜力但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生产经营,也为建立新型地方信用融资模式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在我县有序开展,受到了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踊跃参与和一致好评。
(吴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