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委、县政府对全县102个单位和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社会公开评议。在此次公开评议中,县残联综合评议位居党群和政法机关类第六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称号,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直接被定为优秀等次。
(熊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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