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63-602257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广德传媒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我县移送起诉首起拒付劳动报酬案

作者:彭静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3/10/12 人气:93  加入收藏  标签:

  6月6日上午,县人社局将刘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交新杭派出所处理。

  经调查发现:2011年至2012年7月份,刘某(男,43岁,住新杭镇彭村村)在经营位于新杭镇彭村村某竹木制品厂期间,拖欠李某、吴某等二十多名职工工资共计23万余元。自2013年2月份开始,刘某为逃避支付所欠下的工人工资,一直在外逃匿。期间,被欠工资工人曾多次到新杭镇政府、县人社局反映情况,请求解决,并有少数工人扬言如若领不到工资将会采取堵路等过激行为。获悉此情况后,结合近年来彭村片区为村委会换届选举、讨要工资等曾多次发生堵路事件,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为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县公安局将刘某上网追逃。同时,引导、教育被欠薪人员,要求其通过合法途径讨要工资,否则也将受到法律制裁。2013年7月30日中午,刘某在浙江省湖州市被浙江警方抓获,随后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经县人民检察院批注,于2013年8月13日将其逮捕。刘某归案后,依然未支付其所欠下的工人工资。

  近日,新杭派出所依法将该案移送起诉。(新杭所)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4509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扫描访问新闻网微博
扫描关注新闻网微信
上一篇: 苦难的力量


版权所有 © 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网站备案:皖ICP备14013238号-1
办公地址: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 电话:0563-6817752 传真:0563-6038922 危害信息举报:0563-6038719 主办: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构建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合肥从人律师事务所
网站技术支持:广德世纪万维网络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