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民基字〔2013〕109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德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从2013年开始,桃州镇、新杭镇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乡镇。柏垫镇柏垫社区、凤桥社区、梨山村、土桥村;邱村镇门口塘社区;誓节镇牌坊社区、阮村社区、东兴村;新杭镇路东社区、独山社区、流洞社区、牛头山社区、砖桥社区、百家庙村;杨滩乡桐花社区、独树社区、月湾社区;卢村乡唐流村;四合乡徐村社区;东亭乡东亭社区等20个村(社区)作为农村社区试点村(社区)。
方案中指出,各试点乡镇、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领导机构,整合资源,明确任务,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镇到2014年要基本实现标准化社区全覆盖;构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建设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确定其功能定位;制定扶持和培育农村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探索乡(镇)民政所指导和协调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形式和运行机制。试点村(社区)要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组织为补充、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组织架构;健全民主管理、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标准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确立其服务功能、服务半径、服务人群、服务效果的具体试点办法;中心村应有可供农民群众活动的室外场地,制度化开展社区文体活动;积极设立电信、餐饮、购物等便民服务网点;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支持、关爱、互助等志愿活动,探索专业社工的设置、待遇、服务手段的有效形式。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强化指导、紧密配合、共建扶持、共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为了保障这一方案的顺利实施,我县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投入,加强农村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汪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