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在桐汭西路与万桂山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外地车牌轿车将将一位小女孩撞倒在地,致小女孩轻微受伤。 据目击者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主任陈军称,当天上午8点钟左右,他送完孩子上学返回上班,当行至桐汭西路与万桂山路交叉口时,发现马路上有一个4岁左右的小女孩穿梭在斑马线附近,而此时正是绿灯,车辆直行,由于小女孩身材娇小,车辆没能及时发现,致使小女孩被一辆路虎车撞倒在地。陈军目睹之后第一时间拨打了县医院急救电话。由于该车辆处于起步状态,速度不快,万幸女孩并无大碍。经调查得知,小女孩是在上学路上从爷爷的电动车上掉下,但爷爷当时并未发现,直至小女孩的爷爷行驶到学校门口才发现孙女不在车上,这才返回急切寻找。 11日上午,记者来到县医院,了解被撞女孩的情况。小女孩名叫王佳欣,今年只有5岁,目前小欣欣并未出现身体不适,从目前的检查情况看,内脏、骨头暂时没有受伤,只是腿部淤青。但考虑到小欣欣年龄小,表达意识不够清楚,出于安全考虑,目前还需留院观察。随后记者赶往交警大队了解事故处理情况,城区二中队副中队长彭平告诉记者,由于肇事车辆当时处于正常行驶状态,并按正常路线规定行驶,没有违规情况,所以不存在责任认定,但驾驶员愿意主动赔偿,解决孩子医疗费用。此外彭平告诉记者,由于当时小女孩爷爷的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并载有未成年幼童,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负有监护不到位的职责。 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出行路上需按道行驶,遵守交通法则,尤其带有未成年儿童,更应倍加看护。 (王文伟 刘全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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