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在休闲散步的时候能主动在法治文化墙前停留几分钟,瞄上几眼,我们的目的就基本达到了。”在邱村镇芦塘村农民法治公园,该村村委会主任一边看着自己的“杰作”一边说。
放眼望去,该村不算很大的农民法治公园别有洞天。清可见底的小溪静谧安详,宛若一首儿时的催眠曲;毛竹护栏古朴典雅,富有地方特色;白底彩绘的法治文化墙图文并茂,释法解惑于挥毫泼墨之间;法治文化石刻或曰恢弘大气,或曰精致简约,似一饰剑舞者,于遒健婉转之间尽显人生智慧……像这样的农民法治公园在我县农村还有8个。
“普法是一个耳濡目染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载体和抓手。”县司法局局长陈晓明如是说。“把法治文化元素植入群众生活之中,使群众‘浸润’在法治之中”,这一想法成为建设农民法治公园的“最初动机”。
2013年4月,县司法局联合县新农办在全县9个乡镇全面开展了农民法治公园的建设工作。本着“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的原则,9个乡镇各选一个村(社区)建设首批农民法治公园,并与美好乡村示范点建设结合起来,进行整体推进。
农民法治公园依托文化墙、石刻、路灯牌、宣传栏、提示牌等载体,采用漫画、书法等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方式,恰到好处地植入法治文化元素,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基本法律知识、安全防范常识等法治文化知识,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接受法治文化熏陶,逐步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截至目前,东亭乡颂祥村、杨滩乡九房村、邱村镇芦塘村、誓节镇茆林村等9个村的农民法治公园已基本建成,成为当地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村民接受法治文化教育的重要阵地。(时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