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拆迁安置小区的建设管理成为了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但审计实践中发现,地方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物业管理水平亟待加强。
主要表现为三方面:1、物业管理制度不细。由于拆迁安置小区地方性物业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物业公司的选择方式、物业资金的来源、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等方面依据标准不明确等问题,不利于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2、物业服务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物业仅局限于垃圾清扫、清运等基本服务,物业费用收支情况、服务内容标准不够公开透明,管理较粗放,个别小区甚至出现设备损坏、偷盗等现象,导致小区居民满意度较差,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不高。3、居民融入意识不强。一是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意识不强。由于拆迁安置小区住户基本来源于老旧小区或城乡结合部居民,往往觉得拆迁前从未缴纳过这项费用,拆迁后也不应缴纳,缺乏物业管理概念,对物业费缴纳意识不强;二是维护小区整体环境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将小区绿地变为自家菜地、公共场所变为鸡鸭养殖地、乱搭乱建、垃圾乱扔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为此审计建议:一是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建议制定完善地方性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及细则,明确物业公司的选择方式、物业资金的来源、物业公司的监管主体等,规范地方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行为。二是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物业公司应建章立制,定期公开收取物业费用的管理、使用情况,规范资金核算。公开小区物业管理内容和标准,提高公共区域保洁、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等服务水平,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小区住户的教育引导。在小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住户纠正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充分依托业主委员会,通过发放物业联系卡、主动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让居民理解物业、支持物业;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等,逐步得到小区住户的配合,防止走上恶性循环的怪圈。(赵培培)